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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 2009.04.08~賀陳旦 

 立法院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,一般認為這是為了台中縣市合併成立的直轄市鋪路,快的話,明年第三個直轄市就問世了。繼台北市於民國五十六年,高雄市於六十八年升格,三十年之後,在院轄市法制和治理運作上,我們是不是更成熟的迎接新降生的直轄特別市呢?

 讓我們看看討論多年,新修的地制法怎麼界定直轄市。第四條:「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…」。人口門檻從北高時代一百萬調高到一百二十五萬。捨卻「人口數」的消極條件之外,法條對直轄市的積極條件卻無更清楚的規定。連「都會區/域」意義為何?和直轄市是什麼關係?都沒有進一步闡述。再看到本次修訂重點第七條強調「合併」改制,以及內政部會後鼓勵由下而上及時申請的談話,顯然修法目的在程序(申請資格),而非實質(直轄市功能)。鋪路、量身之說更現形,政治黑影又壓制了修法該有的積極思維。事實上,久盼新生的第三直轄市是可以反映台灣都市多方面進步意義的。

 都市化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部分,自古以來,各個社會就有不同的制度因應。近二十年來,許多人口千萬級的都市紛紛出現。「大市」管理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治理的新挑戰。全球化浪潮下,區域競爭加劇,標竿產業(如:股票交易、F1賽車)的落點,或優秀人才安身所在,都成為大市白熱化競奪的焦點。另一方面,休閒時間增加了以後,都市在文化、休憩的功能必須加強。「市」不只為「交易」等「生產」因素而存在,反而要有更多更好的「生活」內容。市「大」可能因其規模而有豐富生活內容,市也可能因「特別」政策加持而有良好機能。

 可以說,應付人口壓力而升格為「大市」或直轄市,是傳統的、被動的,甚至可稱為開發中國家的思考。已開發國家看待「大市」的趨勢,沒有人會漠視全球競爭的現實,也沒有人不著力於尋找特色,把握機會。特別直轄市必然有其政策性,有其空間策略性。我們看待直轄市規畫,必須要跳脫照人口排排隊的陳規。

 台灣的機會絕不在於規模,台灣城鄉發展唯有靠優質生活迎戰全球競爭!

 優質生活來自優美環境和優秀管理。優美環境有賴社會上下對永續生態的體認和堅持。優秀管理則仰仗明確的政府政策和靈活的經營能力。環境課題不是本次地制法修法範疇,政府管理則為本次重點。

 地制法既已有限度修完,眼前僅能期待後續行政之積極作為。我們建議儘早揭示直轄市相關政策方向,以免各方搶號,社會落入另一波政治角力。我們也關心躍升直轄市之後,大市的治理有沒有配套更優秀的作法。上周母法三讀通過,立委不會忘記附帶決議要政院趕快研修財政收支畫分原則。「錢」事有了著落,然而,治理中另一要項「組織」,卻不見人關心。特別是跨區域的法人機制,本次修法全無進展。沿襲過去縣市轄界分區管理,是沒有辦法因應都會區居民生活多元面相的。只擴大市府規模,沒有跨區契約和行政法人的設計,無法整合都會區多元資源,反而加重政府間的對立。

 從世界時勢發展來看待台中「市」升格,我們相信以其過去服務業的創新和高速公路架構的消費網,一定可以走出她的特色;進而,把握水湳二百五十公頃開發企機,大有機會直接躍上全球都會區舞台。我們不宜斤斤於大台中市的經費提高多少,或計較地方補助款多了一大口分食。反而應該課予責任,藉台中直轄市特色而厚植競爭實力,把中台灣各縣市地理氣候上的優勢,結合旺盛的社區活力,創造優質生活圈,進則成為國家競爭力的後盾,退則和北高各據一方,呈現一個均衡的國土空間架構。

 這樣的定位,這樣的企圖心,才是第三個台灣之子問世前的氣派,不枉國人等了三十年!

 (作者為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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